新中国成立后,安庆地方戏(今称黄梅戏)的官方名称曾一度并非“黄梅戏”,而是经历了从“徽剧”“皖剧”到最终定名为“黄梅戏”的过程。根据多份历史文献记载,可梳理出其名称演变的轨迹。
1949年12月2日,《安庆新闻》刊登了一则简讯,报道安庆剧协筹委会召开会议,其中提到与会单位包括话剧、京剧和“徽剧”代表,并选举邹洪泉、王寿康、丁永泉等人出席市文联大会。同月31日,该报发布的《安庆市新年公演表》中,民众剧团演出的《小放牛》和安庆剧团的《三字经》均标注为“徽剧”。
1950年1月16日,《安庆新闻》刊发邹洪泉《解放后的安庆戏剧工作》一文,再次提到“徽剧”作为剧种名称在公开演出中使用。
陆洪非在《黄梅戏源流》中亦指出,在新中国成立初期,太湖县等地仍称黄梅戏为“徽戏”。为避免与安徽传统剧种“徽剧”混淆,该名称后来逐渐停用。
另一方面,“皖剧”也曾作为官方名称出现。1951年1月10日,安庆市总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礼品清单中,民众剧场和大观剧场(均为黄梅戏演出团体)分别注明“招待皖剧一次”。1951年4月5日,《皖北日报》在一篇报道中称民众剧场演出的黄梅调《仇深似海》为“皖剧”,并肯定其艺术发展的新方向。更为直观的是,1951年4月拍摄的《安庆市民众剧场全体职员合影》照片中,右下角明确写有“新皖剧”字样,图中人物包括丁永泉、王少舫、严凤英等黄梅戏表演艺术家。
1953年,安徽省组建省级剧团,抽调丁永泉、王少舫、严凤英等安庆地区知名演员,正式成立“安徽省黄梅戏剧团”。自此,“黄梅戏”成为该剧种的统一名称,而“徽剧”“皖剧”等曾用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